
健康常识
化妆品的定义
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
化妆品不良反应的定义
化妆品不良反应是指人们日常生活中正常使用化妆品引起的皮肤黏膜及其附属器的损害。由化妆品引起的全身和皮肤及附属器的良反应瘙痒、刺痛红斑、丘疹、脱屑、色素沉着、粘膜干燥毛发及甲损害,严重时可造成系统损害。
化妆品不良反应产生的原因
1.使用的化妆品是违法产品、过期产品或者未按照储存条件储存的化妆品,如非法添加激素或者抗生素的化妆品。
2.对所用化妆品中的某种成分过敏,造成了个别消费者使用后出现了过敏等不良反应。
3.没有按照化妆品的标签说明书中要求正确的使用方法来使用化妆品。
化妆品不良反应的分类
1.化妆品接触性皮炎
在化妆品不良反应中最常见,约占化妆品不良反应的70%以上,包括化妆品引起的刺激性或变应性接触性皮炎。表现为红斑、丘疹、水疱、渗液及结痂,伴瘙痒。如染发皮炎可出现头面部肿胀及周身不适等症状。
常见致敏原:香料、防腐剂、乳化剂、抗氧化剂、防晒剂、染料、植物添加剂等。
2.化妆品光感性皮炎
由化妆品中某些成分和光线共同作用引起的光毒性或光变应性皮炎。
此类不良反应主要发生于曾使用化妆品后的光照部位,停用化妆品后仍有皮疹发生,再次接触光敏物质后可发病,皮损形态多样,可出现红斑、丘疹及小水疱,自觉瘙痒,慢性者局部皮肤可出现浸润、增厚、苔藓样变化。
可能由于防腐剂、染料、香料、防晒剂及唇膏口红中的荧光物质等引起。
3.化妆品皮肤色素异常.化妆品接触性皮炎
接触化妆品的局部或其邻近部位发生的慢性色素异常变异或在化妆品接触性皮炎、光感性皮炎消退后局部遗留的皮肤色素沉着或色素脱落,以色素沉着较为常见。
化妆品中所含的不纯石油分馏产品、某些染料及有光感性的香料等可能导致此类皮肤色素异常。
4.化妆品毛发损害
一般指应用化妆品后出现的毛发干枯、脱色、折断、分叉、变形或脱落(不包括以脱毛为目的的特殊用途化妆品)等毛发病变。
毛发损害所涉及化妆品一般为染发剂、洗发护发剂、发乳、发胶、眉笔、睫毛油等化妆品,表现为发质的改变和断裂、分叉和脱色、质地变脆、失去光泽等,也可发生程度不等脱发。多为物理性及化学性损伤,停用毛发化妆品后可逐渐恢复。
5.化妆品痤疮
化妆品痤疮应指接触一定时间化妆品后,在局部发生的痤疮样皮损。可因化妆品对毛囊口的机械堵塞引起,也可造成毛囊炎症,皮肤痤疮毛囊炎性改变等。一般表现为黑头粉刺、炎性丘疹及脓疱等。停用可疑化妆品后,痤疮样皮损可明显改善或消退。
6.化妆品甲损害
化妆品甲损害为长期应用修护、涂彩、卸除类化妆品引起的甲板损伤及甲周围软组织损伤,如甲剥离、甲软化、甲变脆及甲周皮炎等。此类甲损害应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甲病变或甲周病变,如营养缺乏、内脏疾病、高原气候、物理因素、真菌及细菌感染等。
化妆品不良反应的治疗
发现化妆品不良反应,首先停用一切可疑化妆品,同时建议至正规医院皮肤科就诊,就医时要携带近期所使用的化妆品及其包装,以帮助医生判断出现的症状是否与使用该化妆品相关。
化妆品不良反应的预防
1.从正规渠道采购化妆品。
2.注意索要发票和购物凭证或产品有关安全检测报告等,以备维权。
3.使用前注意仔细查看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查看其是否有违法扩大宣传、宣传疗效等。
4.查看化妆品标签内容是否清楚、包装是否完好。标签中产品名称、全成分标注、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使用方法、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储存条件以及必要的安全警示等都要标示清楚。
5.进口化妆品应有中文标签,应符合国家有关标签要求。
6.对化妆品功效有合理的预期,对标签中有明示或暗示具有医疗作用、具有夸大宣传或引人误解内容的化妆品应提高警惕,避免使用。
7.按照化妆品标识中规定的使用方法合理使用化妆品。
8. 过敏性体质(如哮喘、过敏性鼻炎等)人群、过敏性皮肤病(湿疹、特应性皮炎、荨麻疹等)患者,在使用化妆品前应做皮肤测试,最大限度的避免使用可能导致过敏的产品。
9.孕妇要尽量选用成分简单的化妆品,减少不必要的化妆品使用,如染发、烫发、祛斑、香水、口红等产品。
10.发生化妆品不良反应后,消费者可以向当地的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报告可能与使用化妆品有关的不良反应。
我院是海安地区唯一一家江苏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基地,怀疑发生化妆品不良反应的求美者可以至我院进行评估与治疗,也可以进行斑贴试验检查以进一步明确导致发生不良反应的具体成分。